望海办事处
[更新日期:2017-04-27 09:52:23]

单位全称:bt365网址比分网望海办事处
办公地址:营口开发区望海观海路北滨海路东
办公电话:0417-6191485
单位职能:区政府派出机构
电子邮箱:byqwhb@163.com
单位职能:
  一、制定实施营口开发区望海办事处总体经济发展规划,对望海地区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依法监督、协调区有关部门、驻地企业、各村和派出机构的工作;
  三、受党工委、管委会、区政府委托,协调望海驻地的区直部门、单位的有关事宜;
  四、负责区党工委、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办公室405,组织人事、工会、宣传科、纪检监察、共青团309,妇联、武装部311,城市管理203,社会事务、老龄办205,经济发展207,信访、司法所105。
  电话:0417-6191485
  职能:负责党组织建设、宣传、统战、纪律检查、人民武装、人大、政协、工会、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群团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服务及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负责人事劳资、老干部管理、文秘档案、后勤总务等工作。

  内设机构:
  (一)党群办公室
  负责协助领导开展组织建设、宣传、统战、纪律检查、人民武装、人大、政协、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事劳资、老干部管理工作。
  (二)行政事务办公室
  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会务、保密、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应急、督查工作;负责法制、民心网、司法救助等工作。
  (三)城市管理科
  负责辖区内小区建设管理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环境卫生、人民防空、防震减灾、抗旱防汛、护林防火工作;负责协助土地、动迁工作;协助处理城镇供排水、环境保护、城镇绿化等工作。
  (四)财税科
  负责本级财政和预决算管理;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负责社区(村)财务集中核算管理;负责社区(村)经济合同管理。
  (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执行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计划;负责经济调查、经济指标统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发展改革、物价、统计、科技、信息产业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工作;负责相关园区协调工作;负责农业相关工作;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区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六)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救灾救济、低保、双拥、残联、慈善、殡葬等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和社区委员会自治组织建设;负责计划生育、疾病预防、镇村医疗卫生工作;负责劳动就业、就业培训、社会保障、老龄工作;负责教育、文化、体育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大厅协调和管理工作。

  计划生育办事程序
  办理地点:望海海办事处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417-6191505转8106
  收费情况:所有证件和服务均是免费提供
  办事程序:
  一、《一孩生育登记单》
  本人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怀孕证明、双方单位婚育证明或是村(社区)婚育证明到女方户籍地所在镇(处)计生办办理。
  二、《二、多孩生育指标》
  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镇(处)计生办填写申请表。
  三、《二、多孩生育通知单》
  本人持本人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妊娠证明、生育指标申请审批单的原件,怀孕后三个月内到女方户籍所在镇(处)计生办办理登记。
  四、《独生子女证》
  本人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到一方的户籍地村(社区)办理。
  五、外省及省内跨市婚育证明
  1、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办理。
  2.到户籍所在镇(处)填写婚育证明蓝本并加盖钢印。
  六、市内婚育证明
  1、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办理。
  2、到户籍所在镇(处)计生办审核盖章。
  七、办理引产证明
  本人持户口本、本人及监护人身份证、医院诊断书、B超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办事处办理。

  民政部门事务办理程序
  业务名称:低保办理
  办理地点:办事处民政部门
  联系电话:0417-6191505转8106
  办事程序: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一、条件与范围
  1、持有我(镇)处常住户口者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人民政府规定条件
  二、申报、审批程序
  1、申请人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书面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地镇(处)民政部门申请。
  2、社区(村)及镇(处)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召开居民(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进行公示
  3、镇(处)民政部门审核
  4、区民政局审批
  5、镇(处)、社区(村)对区民政局审批结果进行公示
  6、领取低保证
  三、所需材料
  1、入户调查表
  2、民主评议材料
  3、户口簿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4、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5、劳动能力、健康状况和就业登记证明
  6、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证明复印件
  7、赡(抚、扶)养义务人员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8、现居住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9、其它相关材料
  10、联系电话:0417-6191505-8106
  城乡居民低保二次救助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城乡低保户
  2、申请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所需材料
  1、病例
  2、费用清单
  3、低保证
  4、就诊手册
  5、收据(加盖医院公章及新农合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上述申请需到市民服务中心3楼92号窗口办理

  殡葬办理流程
  1、携带死者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到所辖社区开取死亡证明
  2、到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双拥优抚工作
  军人享受定补工作
  一、范围
  带病回乡、参战、参核等
  二、程序
  1、个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退伍登记表
  2、报请区民政局进行审核
  3、市民政局审批后,由市民政局发相应的证件领取
  60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士兵所需材料
  1、《辽宁省农村籍军队退役士兵审批表》
  2、个人申请
  3、户口簿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户籍证明
  6、退伍证复印件
  7、退伍(入伍)军人登记表复印件
  8、村民会(社区)证明
  9、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10、《辽宁省1954年11月以后入伍的农村籍军队退役士兵普查表》
  11、无资料的农村籍退伍士兵身份认定会审资料
  12、村委会(社区)公示
  13、《退役士兵养老补助证》
  14、其它材料
  烈士子女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烈士证明书(错杀被平反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与牺牲者人员关系证明(由村、社区和乡街同时出具)
  5、开具有无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或有无享受退休金证明
  6、烈士子女本人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
  7、其他证明材料
  8、填写打印《部分烈士(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信息采集表》一份
  9、填写打印《辽宁省部分烈士(错杀平反)子女享受定补生活补助审批表》(一式两份)
  10、烈士事迹和生平
  11、烈士遗物(可自愿捐献)
  精减退职职工40%救济办理流程
  1、原始证件
  2、因原始证件丢失或确无原始证明,出具原精减单位证明或其上级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报请区民政局审批
  五保户供养工作
  1、条件范围:持有我区农业户口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2、申报、审批程序:本人向社区提出申请,经社区居委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在本社区公示,报办事处审核,上报区民政局审批
  3、流程:个人书面申请报社区委员会????? 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公示申请人???? 办事处审核???? 区民政局组织入户抽查复核、审批,公示审批结果


  劳动保障业务流程
  业务名称:《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申领、发放程序
  办理地点:望海办事处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417-6191211转106
  办事程序:
?? (一)《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一、《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申领、发放程序
  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到其常住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申领手续,同时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初审合格的,社区将个人基本信息、就业失业状况信息、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和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信息等录入到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将个人填写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街道对社区上报的材料及录入信息进行复审。街道、乡镇审查合格后报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经审核无误后由县及以上就业服务机构制证。
  二、哪些人员可以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3)按规定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4)城镇新成长劳动力提供学历证书或学校肄业证明;
  (5)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6)已参加社会保险的,须提供社保卡;
  (7)取得职业技术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的,需要提供裔有效证件及证书;
  (8)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的停业(营业)人员,提供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注销(营业)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停业(营业)的文件;从事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停业(营业)人员,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注销(营业)法人登记证书的证明;
  (9)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须提供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10)复员退伍军人在退役一年后未就业的,须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
  (11)刑满释放、假释、缓刑、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须提供司法(公安)部门的证明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证明;
  (12)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失林、失渔的农村劳动者,须提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有关失地、失林、失渔的证明;
  (13)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需携带原《再就业优惠证》和《失业证》,登记申领后,原证不再返还本人,由发证机构负责收回备查;
  (1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应提供哪些资料
  本市行政区域内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要求的本市户籍劳动者,失地、失林、失渔的农民,在本市稳定就业满六个月后失业的农村进城务工或非本市户籍劳动者。
 
  司法所办事程序
  业务名称: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
  办理地点:望海办事处一楼司法所
  联系电话:0417-6191211转8105  
  办事程序:
  一、人民调解流程
  1、当事人申请—登记—了解情况—调解—签订调解协议--回访
  2、主动调解—了解情况—调解—签订调解协议—回访
  二、社区矫正
  第一步:审前调查?
  依据法院委托书—对当事人进行社会调查—依据调查情况做出评估—上报区司法局
  第二步:矫正衔接
  当事人携带起诉书、判决书、结案登记表、执行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司法所报到—登记
  第三步:矫正执行
  对矫正对象谈话教育—宣读矫正须知—建档—制定矫正方案—宣告
  第四步:矫正监督
  矫正对象每周报到—填写登记表—每月以书面形式小结—每月参加公益劳动、法制教育—不定时抽查—每季总结
  第五步:考核奖惩
  建立日常考核机制—填写考核登记表—每季考评—根据表现实施奖惩
  第六步:矫正解除
  填写矫正期满鉴定表—解除社区矫正宣告—解除社区矫正证明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
根据监狱通知—与犯人家人联系—到监狱接人—司法所登记—到社区报到—社区成立帮教组织—定期联系,了解情况—走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