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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鲅鱼圈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 更新日期:2017-03-09 10:25:26]

第一部分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

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需要紧急医疗卫生救援的以下灾害性事件:

(一)火灾、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

(二)暴力或恐怖事件;

(三)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厂房、矿山、压力容器等)事件;

(四)各种建筑物倒塌和各类滑坡事件;

(五)核泄漏和核污染事件;

(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七)各种重大交通事故;

(八)食物和化学物品等原因引起的群体性中毒事件或职业性中毒事件;

(九)生物制品、化学物品或物理辐射物质泄漏,可能造成或已造成人身伤害、饮用水污染或持久性环境污染事件;

(十)甲类传染病的发生或各类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十一)突发和严重的医院内感染事件;

(十二)其他对公众生命或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各种突发事件。

四、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情况,将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

(一)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IV级)
1.一次事件伤5-10人(含10人),无人员死亡;

2.市、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III级)

1.一次事件伤亡人数10-30人(含30人)或死亡3人以下(含3人);
2.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II级)
1.一次事件伤30人-50人(含50人)或死亡3-5人(含5人)或一次事件伤50人以上、无人员死亡;
2.跨地市级区域的较大事故;
3.造成人员伤亡的较大化学泄漏、核事件或放射事件;
4.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突发公共事件。
(四)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I级)
1.一次事件伤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或一次事件伤100人以上、无人员死亡;
2.跨省区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化学泄漏、核事件或放射事件;
4.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突发公共事件。

五、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第二部分 ?医疗卫生救援组织体系

一、医疗卫生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部组成

鲅鱼圈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副区长刘连军担任总指挥,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长王丽萍担任副总指挥。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十字会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各镇(办事处)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组织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及各项急救措施的实施,并根据需要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提供技术指导。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械储备资金和必要的工作经费,配合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制订和落实医疗救援保障政策。
????区公安局:负责维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现场秩序,保证医疗卫生救援指挥、救护、运送药品、器械和物资车辆的优先通行和现场医疗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区交通局:负责优先安排运送医疗卫生救援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和物资,保证医疗救援指挥、救护、送血、专用物资运输车辆的优先通行。
????区民政局: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特殊困难伤病员进行救助。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解决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受伤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工伤保险人员的医疗急救费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组织特殊药品应急调配。
????区红十字会:组织宣传群众医疗自救和互救知识开展培训活动,提高群众医疗自救、互救水平;接受有关境内外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二、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应急办公室作为指挥部日常管理机构,承担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指挥部的各项命令和决策;
????(二)组织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应急处置具体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三)组织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有关技术方案、工作制度和措施,开展培训、工作督导和预案演练;
????(四)负责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三、专家组及职责
????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负责组建区医疗卫生救援专家组,专家组由不同学科的医疗专家组成。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医疗卫生救援技术方案和措施提出建议,参与制定、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二)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咨询、培训,承担医疗卫生救援综合评估任务;
????(三)承担医疗卫生救援日常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及其职责
 ??(一)紧急救援中心
????区120指挥中心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求助信息的收集并提供咨询服务,承担突发公共事件伤病员的院前急救和传染病人的转运工作。
 ???(二)医疗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伤病员现场和院内抢救、治疗任务。伤病员需要向上级医院转诊的,要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进行。医疗机构每天向指挥部报告病情发展和救治进展情况,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区中心医院组建2-3支由各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医疗救援小分队,节假日期间至少有1个小分队处于备勤状态。
 ?(三)专业医疗服务机构
????疾控中心、供血机构等根据医疗救援工作要求,做好医疗救援的物资、血液和技术力量储备等工作。

 第三部分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响应和终止

一、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一)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的应急响应

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接到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报告后,立即报告区政府,经批准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实施现场急救、病员转运和院内救治。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将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向区政府和市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定期报告,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的应急响应

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报告后,立即报告市政府,经批准启动市级医疗救援应急响应,迅速组织现场急救、病员转运和院内救治。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医疗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向市政府和省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定期报告,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三)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的应急响应

按照国家和省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预案》中关于“医

疗卫生救援分级应急响应”的规定,对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在积极开展紧急救援的同时,按规定上报,并在省政府或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下,开展救援工作。 ??

二、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各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有序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指挥部应在事发现场设置临时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开设专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实行24小时现场指挥。各成员单位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

(一)现场抢救

1.参加医疗卫生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到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报到,并接受其统一指挥,与其他医疗卫生救援机构相互配合,划分抢救区域,对伤员进行分检、医疗救护和转运。

2.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

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3.救援队现场抢救的主要措施包括止血、包扎、固定、搬运,以及准备转至适宜的医院,并根据现场伤员情况设手术、急救处置室(部);

4.救援人员要将经治伤员的伤情、急救处置方式、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到伤员情况单。

(二)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的条件下,要尽快将伤病员转运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

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并在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过程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持续进行治疗。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转送到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三)接诊医院的救治

1.接诊医院应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对医院资源进行调整,尽最大可能满足对接收伤员的抢救需要,对有生命危险的伤员实施紧急处理,同时要有专人做好救治伤员的统计汇总工作(包括伤员的数量、病情以及医院能承受的最大抢救能力)并及时上报,便于统一安排抢救工作。

2.对于伤员伤情超出接诊医院救治能力的伤员,接诊医院要写好病历,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及时将其转往就近或指定的医院并妥善安排转运途中的医疗监护。

(四)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要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评价和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五)信息报告和发布

紧急救援中心和其他医疗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要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和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其他医疗机构要每日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及医疗救治进展情况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要在12小时内向区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应及时将处理结果和原因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报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并提出预防及控制此类突发公共事件再次发生的工作建议。

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信息发布工作。

(六)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且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区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批准,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部分 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机构的建设是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相关部门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信息系统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突发公共时间医疗卫生救援信息网络,实现医疗机构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之间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二、急救机构

区中心医院120急救中心。

三、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专业科室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依托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立化学中毒、核辐射应急医疗救治专业科室。

四、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组建两支综合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各级各类医院根据需要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需要公众参与的医疗卫生救援演练,须报经区政府同意后,方可组织开展。

五、物资储备

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提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医药储备物资的动用要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医药储备应急预案》执行,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六、医疗卫生救援经费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应由政府承担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所必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

????对于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或给予补助。

对于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单位应向紧急救援中心或相关医疗机构支付医疗卫生救援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

????对于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由有关部门确定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区财政局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或区政府的决定对医疗救治费用给予补助。

七、医疗卫生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

各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

铁路、交通、公安(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情况特别紧急时,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部分 附则

一、评估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结束后,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救治处理概况、患者(伤员)救治康复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医疗救援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等,评估报告上报区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二、奖励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政府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给予表彰;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三、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抚恤和补助
????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补助。
  五、补偿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结束后,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或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六、预案的制定

本预案由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组织制定,根据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并由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七、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营口市鲅鱼圈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刘连军 ?区政府副区长

副总指挥:王丽萍 ?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局长

成 ???员:孙立新 ?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戚忠利 ?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于国坤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沙守志 ?区财政局副局长

??????????????史景富 ?区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

??????????????李春华 ?区交通局副局长

??????????????温廷佳 ?区民政局副局长 ???????????????????????????????????????????????????????

??????????????高 ?伟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蒋润平 ?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部

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戚忠利副局长兼任。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