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现就全市政府机关切实规范审批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规范审批行为、推进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
规范审批行为、推进政务公开,既是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意,也是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面对中央新一轮支持东北振兴发展战略机遇,我市既面临新考验、新挑战,更蕴含着新机遇、新动力。为此,我们要乘势而上,加快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就必须适应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创造一个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尽力改善投资环境,创造一个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检查我市各项政务管理工作,“程序多、手续繁、效率低、办事难”的问题仍然存在,行政审批事项不规范、法律依据不充分等问题比较普遍,监督机制不健全、对审批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管、出现问题难以追究审批人的责任等问题比较突出。这一状况,影响了全市投资环境的改善和改革开放的进程,这与国家、省确定的“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措施、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以及我市确定的“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全面振兴”的要求不适应。因此,规范审批行为、推进政务公开,成为摆在我市政府及各部门面前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成为制约营口加快发展、参与国内外竞争的关键环节。根据今年1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推行“一口受理”、 实行“限时办理”、 严格“规范办理”、坚持“透明办理”、 推进“网上办理”的原则,市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集中一段时间,在我市政府机关开展规范审批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此推进各部门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开展规范审批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的
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为总抓手,根据政府机构改革中新的职能定位,进一步界定政府、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责任,理顺政府与企业、市场、中介组织的关系,使政府职能真正转变到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改进审批方式,加强审批监管。通过切实抓好简政放权、政务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加快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
三、开展规范审批行为、推进政务公开的方法和步骤
集中开展规范审批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采取部门及单位对外公布、各级审批服务中心集中运作、市公开办和市审改办监督检查的办法进行,具体工作步骤分为三个阶段:
(一)审核清理、对外公布阶段。在市政府公布各部门保留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要在部门网站的显著位置公布项目目录及审批流程图。项目目录公开内容包括:项目编码、审批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收费依据和标准。审批流程图需明确项目的审批要件、运行程序、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维权途径等。
(二)密切协作、集中运作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与其对应的审批服务中心做好工作对接,按照《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营委办发[2013]20号)的规定,整合部门审批职能,全部进驻审批服务中心办理,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各级审批服务中心要在公开服务项目的审批内容、办理程序、政策依据、申报材料、服务时限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公开项目的审批流程和责任主体;公开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文件政策和中心的工作制度;公开各窗口服务电话和中心投诉电话;公开企业和市民申报事项的审批结果,做到凡是应该公开的全部公开,消除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的可能性。
(三)监督检查、综合评价阶段。上述工作任务要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在此期间,市公开办和市审改办将采取网上排查的方式,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批评。从11月开始,结合政务公开年度考核验收工作,市公开办将给予综合评价。??????????????????????????????????????????????????????????????????????????????????????
四、规范审批行为、推进政务公开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规范审批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新举措,循序渐进、务求实效。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级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于不按《通知》落实的,要对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予以约谈和问责。本《通知》的工作任务将纳入2015年度市政府绩效考评和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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