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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战(参试)人员身份认定
[ 更新日期:2016-04-24 10:46:55]

  【办事对象】参战(参试)人员
  【办理依据】《关于做好对部分军队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办事要件】身份证、户口本、照片二张、退伍证、参战立功(授奖)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凡个人向所在部队索取的证明材料无效)、再就业优惠证、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等相关材料、书面申请(详细写明何地、何时段、在何部队、任何职务、参加过何种对敌战斗或核试验;描述当时参战/参试的情形,同时填写有关表格)。
  【办事流程】1.个人申报(向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办理登记申报手续)。2.乡级审核。村委会(社区)初审后,报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3.区级审核和审批,符合条件,所在单位和村委会/社区张榜公示7天。4.向市级上报有关审批表,市级逐个审核,发放《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内
  【咨询电话】6200549
  【投诉电话】6251217
  【办事单位】鲅鱼圈区民政局优抚科
  【地址】鲅鱼圈区市民服务中心419房间

附件:

参战(参试)人员身份认定
文件类型: *.xls25ed6f763a07e1453df3c87e9ee8dd69.xls?(52.00 KB)